【圆明网】辽宁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牛彦老太太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被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桓仁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本溪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五月上旬获悉:牛彦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牛彦(牛艳、牛燕)老太太今年73岁,本溪市桓仁县业主沟乡人,她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牛彦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匪浅。
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上午,牛彦和另一女法轮功学员宋月梅(72岁)在桓仁县西关新村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琦(音)、桓仁派出所等警察绑架,次日下午,宋月梅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放回家;牛彦被劫持到本溪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牛彦的代理人到桓仁派出所递交“解除强制措施申请”,并附上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文件。承办警察看到39号文件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通知,能和国家宪法比吗?宪法大还是它大?代理律师说:是宪法大,但是宪法里没有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呀。并告诉他查找一下相关法律条文,如果找到可以联系代理人。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牛彦的代理人去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递交撤销批捕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39号文件和50号令,案管工作人员看过材料后打电话给办案检察官,然后告诉代理人,案件不在检察院,在公安局,让其去公安局递交。代理人说批捕不是检察院负责吗?案管工作人员又接了个电话,并接过代理人递交的材料,念给电话另一边的人,然后收下了材料。但是不告诉承办检察官是谁,只告诉姓侯(在网上查到叫侯锐)。
二零二三年六月六日,代理人打电话询问结果,侯锐说:院里决定不予撤销,维持原来决定。代理人转告检察官:家属会依法控告(家属已将控告侯锐的材料递交到辽宁省巡视组)。之后,牛彦被侯锐非法起诉到本溪市溪湖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牛彦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非法庭审,牛彦的亲友六人参加旁听,法庭当天没有做出判决。据悉,法官王冕在开庭前一直极力阻挠牛彦的亲友作为辩护人参与庭审辩护,蛮横说已经有一位律师了。依据法律规定,每个当事人可以请一、二名辩护人,包括亲友辩护人。而王冕作为法官公然违反法律,剥夺牛彦的正当的辩护权利,实属滥用职权,知法犯法。
二零二四年五月上旬获悉:牛彦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她已上诉。
此前,牛彦多次被中共邪党人员绑架、非法关押,曾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十一年半。以下是牛彦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经历。
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九日,牛彦进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天安门被警察绑架,后被本溪市警察劫回,在桓仁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夏天,牛彦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家中看李洪志师父的讲法,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桓仁县公安局警察入室绑架。牛彦后被劫持到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马三家劳教所采用百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主要采用的迫害手段有:罚站、罚蹲、抻挂、上大挂、电棍电击、野蛮灌食、野蛮灌水、打耳光、踢、往墙上撞、毒打、用塑料袋套头、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非法剥夺接见、强制洗脑、吃严管饭、灌药、药物毒害,把女法轮功学员投入男牢房任意性摧残……
被枉判七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牛彦在抚顺市新宾县被国保警察金凤广等绑架。二零零二年初,牛彦被新宾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劫入沈阳大北女子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狱中,牛彦被迫做奴工,每天从早晨六点干到晚上甚至夜里十二点,还被两个刑事犯包夹,监狱不许法轮功学员说话。一次,牛彦在厕所里跟别人说话,狱警就不许牛彦及包夹她的刑事犯用水,连上厕所的权利都被剥夺。
有一次,狱警翻出牛彦有手抄的法轮功经文,就用电棍电牛彦的嘴、脸、脖子,电了十多分钟,电完后就强迫她到监狱车间干活(做服装)。还有一次,狱警从牛彦那翻出大法经文,就将她叫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她、把她手背反绑,身上用绳都缠上,嘴用胶带贴上,逼她坐小板凳。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在残酷的迫害下,牛彦一度被所谓“转化”,之后她浑身难受,头脑昏聩,牛彦意识到自己“转化”是错的,因没有纸笔,于是她割破手指,用鲜血写下严正声明,表示要继续修炼法轮大法。
在天安门广场打真相条幅,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牛彦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打真相条幅时被警察绑架,七月十九日被劫回桓仁县看守所关押迫害十四个月。二零一五年,牛彦被桓仁县法院审判长王思杰、审判员陈晓云、朱福忱等人非法判刑三年半。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本溪市溪湖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4号,邮编:117002
法官王冕:18641467710、024-42885848
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69号,邮编:117000
公诉人侯锐:13065293699、024-45830112
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副大队长王琦:13842450422
桓仁县公安局桓仁派出所
所长孙方奇:13354141117
教导员魏野:13841443188
副所长李维垚:18941489515
副所长林宝伟(承办人):15941489660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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